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邹声文、周婷玉、田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上午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根据这一议案,财政部拟发行特别国债15500亿元人民币,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组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
议案同时提出,发行的特别国债为10年期以上可流通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决定。特别国债纳入国债余额管理,为此需相应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中央财政将建立“中央财政外汇经营基金”,用于核算特别国债和外汇资金的收支情况。
截至2007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达到12020亿美元,比2006年末增加1357亿美元。
谈到国债规模时,金人庆表示:“我国外汇储备今后几年可能会继续较快增长,人民银行对冲流动性的压力较大,发行特别国债的规模过小,难以起到回收流动性的作用。因此,建议将特别国债的发行规模确定为15500亿元人民币,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
金人庆表示,特别国债纳入国债余额管理。为此,“需要相应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限额由2007年初预算的37865.53亿元人民币增加到53365.53亿元人民币”。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注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是我国积极运用超额外汇资产拓展投资渠道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宏观调控措施,有利于提高外汇资产的收益水平,也有利于降低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利于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