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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 看守所设法律援助联系点


(2007-04-03 10:57:34)

看守所设法律援助联系点 贫困在押人员可申请法律援助

本报讯(李宝艳、侯新颖、解丽达)文安县的陈某因盗窃被关押在永清县看守所,由于家在外地,家庭比较困难,他没有经济条件聘请律师。看守所法律援助联系点的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永清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当天就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到看守所为其办理了相关委托手续,无偿为其聘请了律师。

为使经济困难或其它原因不能聘请律师的在押人员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永清县法律援助中心在认真解读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由县司法局与公安局联合于去年7月在县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负责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截至目前,已有12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该所在押人员通过联系点申请并获得了法律援助。

该所规定,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在押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因家在外地无法与家人联系而没有聘请律师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四、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给予或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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