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博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监察厅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省法制办举报电话:(0311)87902952,87801212;省监察厅举报电话:(0311)87902526,87903515;广大群众也可通过河北效能网(www.hebxn.gov.cn)投诉。
本次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省各级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以及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重点对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农业、环保、水利、林业、建设、规划、交通、劳动、公安等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部门和行业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行政许可项目取消衔接情况,包括国务院和省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全面停止执行,有无继续审批、前清后立、变相审批或擅自增加审批环节问题等;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情况;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包括是否制定了审批流程和操作规范,实行了许可权运行过程的动态公开,是否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以及是否有超期限审批问题等;行政审批大厅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