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漪 通讯员立伟 悦梅)记者昨日获悉,乐亭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于近日成功端掉一无照从事生猪屠宰的非法窝点。当事人称自己用捡来的检疫章为屠宰后的生猪加盖检疫章。
近日,乐亭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乐亭县中卜乡某村一养猪场院内无照从事生猪屠宰。接举报后,乐亭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连夜赶到举报地点,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该养猪场院内有一个大灶台,各种屠宰生猪所用工具一应俱全,并在现场发现了一枚检疫章,执法人员当场对屠宰生猪所用工具和检疫章进行了扣留。
据当事人李某交代,他于今年2月份开始,无照从事生猪肉销售,案发前一个月左右,李某开始在其父亲家中和养猪场院内,无照从事生猪收购、屠宰,生猪肉销售违法行为,并称用其捡来的一枚检疫章,在屠宰后的生猪肉上加盖检疫章。至查获时,李某无照屠宰生猪共计20头,乐亭县工商局对李某的销货款5000元进行了暂扣。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