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饲养户将得到国家直补 补贴标准为每头每年50元
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22日发布消息说,我国将建立母猪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国家财政将为此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为稳定猪肉市场,妥善解决猪肉价格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应对猪肉价格上涨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根据这一《通知》,国家要建立母猪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促进生猪生产,抓紧落实对低保人员和困难学生的补助,加强市场调控能力,同时着眼构建有利于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财政部表示,从2007年开始,国家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母猪保险和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
据悉,专项资金一方面将支持对有繁殖能力的母猪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保险制度,加大对生猪疫病防治体系支持,增强饲养户抵御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
另一方面,支持建立母猪饲养补贴制度。国家财政依据参保母猪数量,原则按每头每年50元的定额标准,对母猪饲养户给予直接补贴,增强饲养户抵御成本上涨风险的能力,稳定生猪产业的龙头。
同时,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支持做好生猪蓝耳病防控工作。此外,对散养猪实行强制免疫的疫苗经费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通知》还要求,抓紧安排落实对低保人员和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等困难群体的补贴。
在此基础上,我国还将强化政府调控手段,完善生猪及猪肉等副食品预警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猪肉等副食品储备制度,适当增加国家储备肉规模,合理调整储备结构和布局,发挥储备调控市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