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央三令五申严查地方违规修建“豪华衙门”之时,地处湖南湘南地区的衡阳市松木乡朝阳村占地400多亩、投资1个多亿的“豪华衙门”——衡阳市石鼓区委、区政府新机关大院的施工建设仍在进行。(《中国经济时报》6月21日)
众所周知,6月20日是全国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自查的最后“大限”。然而,湖南省石鼓区委、区政府的官员们,却根本没有把中央的“大限”放在眼里,依然我行我素,投资上亿元、占地数百亩的“豪华衙门”,仍在热火朝天地建设之中。
近年来,“大限”仿佛成了政治生态中的一个流行词,频频进入公众的视野。安监系统整治非法煤矿,全国卫生部门自查商业贿赂,高收入群体实行个人税申报,中纪委发文“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都不约而同地设置了“大限”。
其实,国家处心积虑地设置“大限”,无非是想让一些犯了错误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自查自纠,主动悬崖勒马,从而减少他们继续犯错误乃至犯罪给国家带来的损失。但问题是,现在整个社会的大环境使得他们掩盖其错误的成本极低,不少次“大限”证明,真正受到查处的人可谓凤毛麟角。
我们不妨简要回顾一下,近年来几次声势浩大的“大限”:早在2005年9月22日之前,中央有关部门就下达最后通牒,参与煤矿投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必须主动申报并从煤矿撤出投资。然而大限过去数月后,仍有一些政府官员视国家政策为儿戏,依旧在明退暗留。前段时间又有中央部门为个税主动申报设立“大限”,尽管此前专家预计的数字与主动申报的数字相差数百万,并不断向社会郑重声明,过限期不申报者,将给予严厉处罚,但最后也没了下文。再到最近全国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自查“大限”,正如记者在采访各地楼堂馆所清理情况时所言,一些地方的负责人对“大限”的来临并不是很看重,甚至明确表示,在“大限”前全面彻底清理完,“是不可能的”。
总的来说,对难以治理的社会顽症实施“大限”政策,还是必要的。问题在于,有些“大限”过于软化,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致使一些官员不把它当回事。那么,如何让犯错官员发自内心地对“大限”表示敬畏呢?在我看来,有关方面不如在以下两个方面多做点文章:
一是不搞好人主义、下不为例。对“大限”之后顶风违纪者,一定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手软。
二是不要搞杀鸡儆猴,而是要鸡猴同杀。无论涉及到谁,鸡也好,猴也罢,是谁的事,账就算在谁的头上,一切根据事实依法办事。如此,“大限”才能够服众,才会有威慑力。
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