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利锋
■新闻缘起
建设部发布购买新建商品房风险提示(部分)
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据新华社电)
“看来我的‘村证房’办市证没戏了!”6月18日,建设部发出的“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等合法手续”风险提示,让省城尚存换证希望的“村证房”购买者顿感失落。
据记者了解,省城去年10月开始的“村证房”试点办证工作已经全面停止。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省城房地产市场。
■现状:“村证房”办市证全面叫停
“看来‘村证房’办市证没戏了。去年我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还承诺今年下半年把村证换成市证。”省会的王玲巧女士有些难过。和她一样,省会不少心存换证希望的“村证房”购买者,面对建设部的风险提示都备感失落。
6月18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发出《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明确表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种“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等合法手续,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目前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更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市房管局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昨日,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证实,房管部门坚决不允许给“村证房”办理“市证”,省城自去年10月开始的“村证房”试点办证工作也已全面停止。“也就是说,不但城市居民购买的‘村证房’不能办理市证,就连村民的房产证换发市证的试点工作也全面暂停。因为通过试点工作,我们发现里面问题很多,暂时没有摸索出合适的解决办法。”
■部门:“村证房”上市交易危害大
“我们新开发的楼盘近期卖得格外抢手,大部分买家是市区上班族。”一位在石家庄城郊从事旧村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商告诉记者,“为啥好卖?便宜啊!”他直言,之所以便宜,因为这里的房子是村证,“节省了好些开发费用”。
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未经市里统一开发的“城中村”土地依然是集体土地性质,按规定,开发房地产必须先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此外,还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的商品房必须具备这5个证才是合法的。目前“村证房”都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多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这种房子作为村民的福利房自己使用是没问题的,但只要作为商品房一上市流通就是非法的了。“村证房”价格空间的形成正是因为省去了手续费,尤其是省去了巨额国有土地出让金。
“村证房”非法上市带来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市场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市区每亩地评估价在50万元到150万元之间。以平均价每亩100万元、现行40%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征缴率计算,每亩地就要缴40万元,而在记者走访的十几个“村证房”楼盘,每个小区占地都达上百亩,国有资产流失数额惊人。
另外,石家庄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城中村”大肆自建、自卖“村证房”,主要是“小片开发”为主,没有做到按政府规划“成片开发,整体实施”,这也给城市统一规划带来麻烦。
■业内:除了提醒,监管更重要
尽管大家明知“村证房”危害很大,还有很多隐患,但持续走高的房价,还是让众多拥有“安居梦”的人们将目光转向了这些价格相对低廉的“小产权房”。
据记者了解,“村证房”价格一般比同区域商品房便宜1/3左右。记者曾电话采访了几家规模较大的“村证房”项目,发现“像卖白菜一样卖房子”的说法不虚。一家开盘仅两个多月的“村证房”小区,800多套房子已销售一空。不久前,一家房地产网站“你会购买‘村证房’吗”的调查显示,在3万多名参与的网友中,尽管有种种忧虑,但78%的人最终表示“如果价格合适,还是考虑接受”。
省城房地产业内人士张先生认为,选择“村证房”,折射出高房价下的一种无奈,同时也反映出市场的不规范和人们认识上的模糊。“有人认为,既然允许‘村证房’大量上市,说明风险不会那么大;面对铺天盖地的‘村证房’广告,一些相关部门的提醒则显得慢半拍。而且,除了郑重说明‘村证房’属于‘非法出生’、没有权属保障外,人们似乎很难见到有关部门的其他措施;此外,一些‘村证房’开发商所谓‘几年之内土地产权就能完全市证’的承诺,也让不明就里的消费者轻易上钩,不再去考虑审批是否严格和结果的不确定了。”
“村证停办市证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省城房地产市场,而且风险提示是必要的,但比提示更重要的是,今后政策如何处理市场上现存的‘非法项目’。”张先生向记者表示,省城低价“村证房”大量上市,也暴露出政府部门的监管漏洞,应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规范。
已经购买了“村证房”的王玲巧女士也向记者感慨,有关部门应该妥善处理此类问题,这也许比“郑重提示”更能保护已购房者的权益。“这些小产权的房子可不可以通过国家收购,和廉租房推出相结合呢?”她说,尽管“村证房”前途渺茫,她仍心存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