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法院对外委托拍卖
委托拍卖机构从鉴定人名册65家机构中产生
本报6月20日讯(记者周远)在今天省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今后全省各级法院的对外委托拍卖,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实行当事人协商选择与公开摇号确定相结合的方法,从人民法院鉴定人名册中确定委托拍卖机构。
“统一对外委托拍卖工作,目的是把执行和委托拍卖有效地隔离开,以公开、公正、透明的程序做保障,有效消除社会上对此项工作产生的‘暗箱操作’、‘内部指定’等误解给法院带来的不良影响。”省法院副院长朱良酷介绍说,目前省市两级法院都成立了由院领导组成的委托拍卖领导小组,下设监督指导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委托拍卖工作,司法技术辅助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据了解,人民法院建立的鉴定人名册,是在从事法医、物证类、声像资料鉴定业务之外,从事鉴定、评估、拍卖、审计等,并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的社会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中择优选录的。目前,全省共有65家拍卖机构入围省法院和中级法院鉴定人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