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目前已为2394户提供住房保障金600万元
本报讯(记者高振发 通讯员刘炳瑞)家住承德市双桥区西大街的魏秀珍老人瘫痪在床多年,子孙三代5口人挤在不足20平米的房子里,遇见雨天,外面下、里面漏,屋里摆满接水的盆、桶,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家里唯一的经济收入是女儿380元退休金,维持生活尚且艰难,住上不漏雨的房子成了一家人的梦想。自该市住房保障工程实施后,他们领到了“住房保障金领取证”和银行卡,每月可按时到银行领取275元住房保障金。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份,承德市已为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金62.7万元,保障面积达到3.7万平方米。
从2004年11月起,承德市启动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程,人均居住面积在8平米以下的家庭被首批纳入保障范围。此后,又逐渐把标准提高到10平方米以下、12平方米以下,到目前,全市已为2394户5848人提供住房保障金600万元。
据了解,住房保障资金由市、县区财政部门筹集,并监督资金使用,同级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最低收入家庭名单,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名单,房产(房改)部门负责受理住房保障申请、核实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为重点解决孤老病残及其他急需救助家庭的住房困难,该市从2006年开始还实行了廉租房制度。这是一种实物配租的形式,有特困家庭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并公示后,由政府建房低价出租给特困家庭。到目前,已投资420万元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预计明年初将提供廉租现房35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