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出台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奖励标准
为破重案提供线索可获5000元奖励
本报讯(记者郭猛)"对在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中为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直接破获杀人等重大刑事案件、抓获杀人东大刑事案件在逃犯的群众给予重奖。"6月18日下午,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许少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唐山市公安机关从6月5日21时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0天的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第一场战役--"收网行动",共破获刑事案件2013起,打掉各类犯罪团伙52个,抓获各类逃犯417人。
许少安说,为形成对各类犯罪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唐山市公安局日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奖励标准》,对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中为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将给予奖励,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严打斗争的积极性。
新近出台的这一奖励方法包括:对提供线索直接破获一般刑事案件,或直接抓获一般刑事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500元;对提供线索直接抓获重大刑事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提供线索直接破获杀人、爆炸、抢劫、投毒等重大刑事案近或10起以上系列案件,或直接抓获有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提供线索直接破获5起以上盗、抢汽车案件或10起以上团伙系列案件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对提供线索直接破获有影响的杀人、爆炸、抢劫、投毒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提供线索直接破获有影响的其他恶性案件的由局领导特批奖励金额;公开悬赏追逃、破案的依照悬赏金额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