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伟)随着气温逐渐升高,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也渐渐增多。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于4月26日发布2007年第四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在春夏之交谨防熟肉及其制品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消费者应留心以下几个环节:
选购:不要购买路边摊贩或批发市场裸露销售的食物(如没有盖好的熟食等),不要购买无证熟食小摊贩的熟食或生冷食物,不要购买外观异常的食物(例如肉食颜色过度鲜艳或灰暗、包装破损等),购买生吃或直接入口的食物时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信誉良好的店铺。
加工:将食物彻底煮熟,特别是肉类和海产品更要炖熟煮透;吃剩下的熟食,下次再吃之前要彻底加热;将熟食物与生食物分开处理和贮存;处理食物前要先用清水及肥皂洗手;不要让有发炎伤口或者患有腹泻等疾病的操作人员处理和触摸食物。
贮存:准备好的食物应及时进食;烹调加工后的熟食品,贮存时间应在6小时以内;剩余的食物最好不要再食用,如要保留,应在4℃或以下保存;冰冻的肉类和禽类在烹调前应彻底解冻,再充分均匀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不要直接吃从冰箱内取出来后放置了2小时以上的熟肉和禽类腌制品。
此外,消费者如果要外出用餐,最好选择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为A级或B级的餐饮单位,最好不要到卫生设施简陋的街头摊点、露天烧烤之类的地方消费。消费者如发现存在卫生问题的餐饮单位,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8884999、88884000。
■相关链接
市卫生监督局要求餐饮经营单位5项注意
避免污染: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避免昆虫、鼠类等接触食品,常洗手。
控制温度: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
控制时间: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
清洗和消毒: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都应清洗干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在此基础上还应进行消毒。
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