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都有惠民医院
记者:去年,针对群众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省实施了“医疗惠民工程”,得到群众的赞许和肯定。那么,今后我省在这方面又将出台哪些惠民之举?
王玉梅:自去年我省实施以“一日病房”、扶贫门诊和扶贫病房、贫困患者床位费半价收费等10个方面、31条便民利民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医疗惠民工程”以来,全省医疗机构共为21.5万多名“低保”职工、贫困残疾人和特困患者减免医疗费用3900多万元。
今年,在此基础上,全省卫生系统还要推出三项举措:首先,设立“惠民医院”和“惠民病房”。每个设区市都要选择一所公立综合医院,确定为“惠民医院”,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都要确定一定数量的“惠民病房”,主要为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服务。其次,要在加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的基础上,试行部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以有效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第三,试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每个医疗单位都要结合实际,选择确定5至10个接诊人数多、疗效确定、诊疗技术成熟的病种,实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取得成熟经验后,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采访:本报记者 叶娟娟 薛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