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通
生态补偿话题的提出,说到底是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深化改革,
促进发展,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的冲突和调整,这个问题是否能够处理好,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些代表、委员在谈到这一问题时指出,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
人民,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妥善处理利益和谐与利益兼顾的问题。
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每一个地区,都在生态保
护和环境建设方面投入了很大力量。但行政区划的分割,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环境保护的效果,毕竟我们不能忽视这样的现实:阳光、空气、水,无法分割,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生态补偿机制之所以说了很长仍难见效果,除去这项机制本身的
复杂性之外,有关专家指出,首要的难题便是协调难。不同的地区之间,同一流域的上下游之间,尽管在生态环境建设上唇齿相依,却很难突破行政区划的壁垒。
但现在人们的认识正在趋向一致,补偿机制的建立是大势所趋。
随着生态资源的日趋紧缺,其价值愈发明显,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涉及生产、生活的生态资源,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配机制。
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理念的深入,公平原则,必然会反映到
生态建设领域。让投资者受益和让受益者投资,同样重要。
而竞争也好,博弈也罢,大家共同的目的是寻求一种新的利益平
衡,在合作中实现共赢,在统筹中构建和谐。
链接
■水交易
2001年2月,浙江省义乌市和东阳市签订协议:义乌市花2亿元向东阳市购买5000万立方米水资源永久使用权。这是中国国内第一笔城市间水权交易。
义乌和东阳同处金华江流域,东阳市在上游,水资源丰富。而义
乌市目前供水缺口严重。根据两市协议,义乌市一次性出资买水的使用权;转让用水权后,水库原所有权不变,水库运行、工程维护仍由东阳负责,义乌按当年实际供水量每立方米0.1元支付综合管理费(包括水资源费)。
■新观点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认为,要充分把握当前有利时机,全
面推动我国生态补偿的发展。目前生态补偿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地方在不断呼吁,要求开展生态补偿,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很好的模式。应进一步提高人们对生态补偿的关注和认识,推动生态补偿在法律、财政制度、税费体制和市场机制等方面的突破和改革。要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