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验检疫局日前推出8项措施,要求各船舶代理企业配合检验部门,共同把好海路口岸非典防控关。
这8项措施包括,对靠港船舶要询问到港前21天以内船舶所到港口及船员健康情况,如其间发生不明原因病人,要对其测体温和肺部听诊,必要时做X光检查;对船上现有的可疑病人立即就船隔离,对密切接触者不准下船,实施进一步检查。同时对所有船员进行巡查;加强出境检疫,如出境船舶发现有船员发烧、干咳、呼吸困难的,不准出境。
辽宁检验检疫部门还要求,对各代理企业实行每日疫情零病例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时前,代理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关报告所代理船舶的人员和本单位职工及其家人的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