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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应该走在前—关注国家助学贷款之四


(2002-11-25 09:48:35)

“重点优于普通,本科优于专科,国办优于民办。”在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这已经成为银行发放贷款时一条不成文的规矩。然而张家口农专却通过自身努力,成为全省高校中第一批实现了银校合作的高校,合同审批金额也保持了稳步增长。

该校是怎样打破银行惜贷坚冰的呢?在其提供的一份与中国工商银行宣化支行2000年9月签署的银校协议上,有这样一些条文:“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乙方负责确认借款人所提供材料与本人在校档案一致的属实性……并于每学年向甲方提供本学年借款人学习成绩及品行材料”、“见证人或介绍人必须有一名教师”等等。在国家助学贷款刚刚起步、有关部门尚未出台风险防范措施之时,这些条文反映了学校勇于分担风险、一切为了学生的勇气和热忱。

但令人遗憾的是,与张家口农专的主动“出击”相左,我省一些高校却明显存在着惧怕风险、缩手缩脚、嫌麻烦等消极心理。如某高校不同意学生处做贷款介绍人,一些高校至今还没有实现专人负责助学贷款业务等。这些做法都在一定程度制约了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进展。

据了解,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筹措资金无门,我省高校学生欠缴学费现象严重。目前,省内大部分院校欠费学生人数占到在校生人数的10%以上,某专科院校更是高达51.4%。因此,主动与银行配合,将国家助学贷款落到实处,不仅是高校对学生的应尽职责,更是保证学校资金正常运转的一个重要手段。

就国家助学贷款问题,张家口农专财务处处长任喜雨建议,我省高校应主动与银行沟通,落实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形成规范、便捷、高效的贷款制度。要积极协助银行建立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学生的个人信用征询机制,不断探索防范贷款风险的校内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学生贷款联保制等,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发放。 本报记者 王 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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