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消息 在网上发帖子辱骂网友该不该负法律责任?我国首例网上虚拟主体之间的侮辱案昨天上午在南京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激烈交锋,法院依据大量的证据事实作出一审判决:“大跃进”侵权事实成立,被判在网站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原告张姓小姐,网名“红颜静”,主持管理了某网站社区站点里的一个文学版块。27岁的南京青年俞某,其“大跃进”的网名在该网站也同样响当当。
去年的11月,网友们在南京一家大酒店聚会后,原、被告和几名要好的网友又聚到一家茶社打牌娱乐。迷恋上网的张小姐回家后照例打开电脑,此时她忽然发现刚刚还在一起玩的网友俞某以“大跃进”的网名在公开版块上发出侮辱她的帖子,内容极为低下。
在此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大跃进”毫无收敛之心,又发表了大量的帖子,侮辱“红颜静”,。同时“大跃进”还以另一网名“华容道”的名义发帖对“红颜静”进行侮辱和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