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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保险业务监管权限问题的批复

1998年1月22日 银复(1998)27号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对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监管权限问题的紧急请示》(冀银发(1997)5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保险业的行业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因此,对保险公司的业务违规问题,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职权划分范围进行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目前正在贯彻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整顿保险市场秩序。其它有关市场管理部门可以配合人民银行开展这项工作,以利于保险市场整顿工作的正常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已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上述问题取得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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